您所在的位置:汽车票>产品预订协议

  • 汽车票产品预订协议

    第一条 协议订立1.1本《汽车票产品预订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您与苏州创旅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就汽车票信息服务、汽车票委托预订等事宜所订立的合约。1.2请您务必在接受我们的服务前仔细阅读本协议,特别是协议中加粗字体的内容。一旦您在我们网络页面点击“立即购买”或“提交订单”或开始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即表示您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说明、页面展示、操作流程、公告或通知(以下统称“规则”)。第二条 服务说明2.1我们为您提供的是汽车票代购服务。接受本协议,意味着您知晓并授权我们使用您在平台预留或注册的个人信息及常用旅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为您提供汽车票信息查询、预订、退票、改签等服务,并同意我们向您发送与汽车票预订服务有关的信息。2.2通过我们的平台,您还可以自由选择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险、景区代金券、酒店代金劵等附加服务,具体服务内容以平台页面显示为准。2.3我们将根据您实际选择的服务类型、服务数量等收取适当的服务费费用,具体金额请您在提交订单付款时仔细核对确认。第三条 购票说明3.1我们现仅接受二代身份证预订,其他证件暂不支持。3.2每笔订单可支持购买的车票数量不等,请以实际班次为准。如超过当前班次可购车票数量的上限,请分开预订。3.3所有班次目前均支持售卖全价票(含成人及身高超过1.50米的儿童),部分班次支持儿童票、学生票、优待票、免票(携儿童)的售卖;若线上无法购买特殊票种,需在出发车站购买。3.4预订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您预订时留下的乘车人信息自动生成订单信息,所以请在提交订单时务必严格按照您的有效证件信息填写,如遇到生僻字等无法输入,请自行前往汽车站购票。如因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换取纸质车票或无法乘车的,您需自行承担损失。第四条 取票说明4.1请提前至少30分钟(节假日等高峰期建议提前一小时),凭取票短信或订单详情中显示的“取票号”(部分车站使用“取票订单号”)、“取票密码”等信息及取票人身份证件前往出发车站取票。4.2建议您在出发车站的自助取票机上取票,若出发车站暂无自助取票机,建议将“取票号”(部分车站使用“取票订单号”)、“取票密码”等信息写在纸上提供给车站工作人员取票。对于部分不需要纸质车票即可乘车的车站,您还可以凭借本人身份证或车票预订成功的信息乘车(具体以各个车站的规定为准)。第五条 退票及改签说明5.1部分车次暂不支持网上退票和改签服务,如需办理,您需前往出发车站先取出纸质票,然后再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或改签。支持网上退票或改签服务的车次,您可通过我们的平台直接在网上办理(是否支持网上办理退票和改签,请以订单页面的相关提示或说明为准)。5.2退票时车站需要收取相应金额的退票手续费,我们页面提示的退票手续费金额可能因更新延迟而与车站实际公示或收取的金额不一致,二者冲突的,请以车站实际收取的金额为准。5.3开车后一般不退票(具体以各车站规定为准)。为了减少您的损失,如有退票需求,请您尽早申请和办理。5.4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班车晚点、脱班等延迟运输的,您可根据需要改乘其他班次或者申请退票,您因此申请退票的,免收退票费(具体以各车站规定为准)。第六条 退款说明6.1如您付款后预订失败,我们将在确认后的当日为您办理退款手续,届时您支付的票款将原路退回。到账日期一般为3-7个工作日,实际以银行处理时间为准。6.2如您因自身原因申请退票的,您可自行前往车站办理退票手续(支持线上退票的除外),车站会直接给您办理退票、退款,具体以车站的规定为准。6.3如您在收到我们的退票成功短信后,未在上述时间内收到退款,您可致电您原付款银行咨询。第七条 免责说明7.1因车站会随时调整车次、票价、坐席等信息,部分车站地址更新等,故我们平台显示的车票及站点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购买成功的车票信息及车站公示信息为准。7.2鉴于车票信息来源于车站且存在实时变动等非我们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我们无法保证100%为您代购成功,请您在付款后及时查看订单信息,避免因出票不成功耽误您的出行。7.3因车站调整或取消车次、暂停运营、交通管制或不可抗力等非我们原因导致您预订的车次取消的,我们不承担责任。7.4因实名制购票需要,您知晓并理解,您须提供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用于购票。如因您提供的信息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证件号码、日期、车次、座位类型、订单信息等)或者其他非我们原因导致您无法购票、无法取票、无法乘车的,您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8.1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您与我们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则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您同意提交本协议签订地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