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赔申请索引:1、申请人一般为被保险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或其身故受益人;若委托其他人申请,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2、如果被保险人与附属被保险人均需要申请理赔,请分别填写理赔申请书;3、如果出险人不是被保险人、事故时间不在保险有效期内,或申请人资格不符,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4、索赔不同类型的理赔案件之必备基本材料详见下述第二条,您在递交理赔时若缺少这些必备资料,保险公司将不予受理。对于理赔审核过程中,认为还需要补充其他材料的,将会另行通知您补充。 二、理赔申请资料指引1、所有意外事故均需要提供意外事故证明(请于申请书的“保险事故经过”栏详述,详见下一页));2、所有已报公安/交警/劳动/卫生部门处理的事故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处理材料;3、身故保险以及在被保险人身故后提交的所有其他类型保险均需提供所有受益人身份证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及所有受益人账号信息。必要时将会要求提供公证书。其他理赔申请必备基本资料如下:(1)被保险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复印件)(2)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发票/社保结算单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3)被保险人医疗费用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4)被保险人门诊病历及/或住院出院小结复印件(5)被保险人病理、影像、血液或淋巴检验报告复印件(6)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复印件(7)被保险人死亡三证复印件(医学死亡证明书、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8)被保险人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如:飞机票、轮船票、火车票等)(9)涉及公共交通延误的请提供相关部门的延误证明(如:飞机延误找航空公司出)□身故保险: (1)(4)(7)□残疾保险: (1)(4)(6)□医疗费用报销: (1)(2)(3)(4)(5)□延误保险4小时: (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