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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为东航云南公司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11-07-01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 浏览量:

[导读]

关于为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筹)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筹)2010年12月20日经民航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

  三、基地机场: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陆亿陆仟壹佰伍拾肆万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李养民

  七、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出资额(人民币)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3.80001亿元现金和实物65%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2.81539亿元现金和土地35%
合 计36.6154亿元 100%

 

  九、申请经营许可证的准备情况:

  1、已取得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筹建);

  2、已制定公司章程;

  3、已与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办公用房;

  4、我局已批准其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接收30架飞机;

  5、已与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基地机场运营服务协议;

  6、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7、民航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已同意其使用131.95MHZ作为其航务管理通信频率;

  8、民航局空管局已同意其使用东航的英文三字代码CES,中文无线电呼号东方,英文无线电呼号CHINA EASTERN;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该筹建公司使用东航的二字代码MU和三字结算码781;

  9、运输司已批准其旅客、行李、货物国内运输总条件及客票、行李票、货运单样式,旅客、行李、货物国际运输总条件已备案;

  10、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云南分局已同意为其提供民航通信、气象和航行情报服务;

  1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已联合为其承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

  12、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已承诺向其转让飞行人员336人、机务人员510人、签派人员62人、运输人员315人、乘务人员184人、安全员121人,该筹建公司已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13、经昆明景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验资报告—景天验字[2010]第085号),各股东的首期出资8亿元人民币缴足,其余出资按照公司章程缴足,符合《公司法》中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

  14、根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5号)的要求,已制定《家属援助计划》。

  15、已任命公司总经理、飞行及机务副总经理

  总经理:石富康,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总经理

  飞行副总经理:马哲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机务副总经理:李俊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11年7月 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  真:010-64048814

  E-mail: kj_zheng@caac.gov.cn

民航局运输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原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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