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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为长城航空颁发航运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06-02-16 来源:民航资讯网 浏览量:

[导读]

  长城航空有限公司(筹)2005年7月22日经民航总局批准筹建,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提出申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已完成对其初审。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38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司名称:长城航空有限公司

  二、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16层

  三、基地机场: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四、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五、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六、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七、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

  八、投资人及其出资方式、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长城工业总公司 51000万元 现金 51%

  新加坡货运航空公司 25000万元等值美元 现金 25%

  新加坡腾飞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24000万元等值美元 现金 24%

  合计100000万元 100%

  九、筹建工作情况:

  1、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先核准;

  2、国家发改委已同意其经营租赁5架B747-400F货机;

  3、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已同意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作为其基地机场并提供相关保障;

  4、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

  5、经国际民航组织正式注册,总局空管局向其指配了三字代号GWL和无线电呼号(中文无线电呼号为长城、英文无线电呼号为GREATWALL),国际航协向其指定了二字代码IJ、结算码989;

  6、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已为其承保飞机险和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7、总局已批准其运输凭证;

  8、已招聘飞行人员36人、航空器维修人员18人,飞行和维修人员与其它公司均无纠纷;

  9、根据该筹建公司章程,长城工业总公司委派王海波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聘任陈凯平为公司总裁;

  10、已编制了相关手册,规范其生产运行、飞行、机务维修、飞行签派、人员培训等工作;

  11、已制订家属援助计划。

  各利害关系人及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2006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民航总局运输司。

  联系电话:010-64091960

  传真:010-64048814

  E-mail:gsyj2005@sina.com

  民航总局运输司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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